常 州 市 总 商 会
会 议 纪 要
2008年12月17日下午,由本会召集并在本会会议室召开了常州市装饰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缴问题协调会,市总商会江元副会长、经济处李明伟处长、会员处潭洪文副处长、王茜副处长,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袁建兴处长、季苏云副处长,市总商会装饰装修行业商会王道全秘书长、蒋钟云副秘书长、办公室曹兴良主任,常泰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刘文晓副总经理、江苏环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顺平副经理出席了会议,市总商会江元副会长主持了会议。
会议根据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即常地税发[2008] 113号文件有关对建筑装饰行业纳税人本年度予缴申报的利润率征缴一事,经常州市总商会装饰装修行业商会在行业内进行综合抽样调查,形成的“关于全市建筑装饰行业企业经营和利税情况的调查报告” 常装协[2008] 15号文件对装饰企业征缴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的基础上作了专题协调。
会议认为常州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会员企业反映的情况和抽样调查报告提供的数据材料是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考虑到2008年度市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文件调整企业所得税征缴办法出台时已临近年终,企业财务结算难以及时根据新规调整,特别是对新征缴办法企业执行有难度,加之企业面临全球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市地税局表示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征缴仍按上年原办法征缴过渡,企业按所得税核定利润率1%征缴,但企业应说明利润率不足4%的理由,并提供书面报告。2009年如何征缴市总商会装饰装修行业商会将继续与地税局共同调研、协调。
常州市总商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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